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3〕1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成果初评和申报工作,限推荐1项,于5月4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三、机关教辅人员按其专业归口相关教学单位申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