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的通知》(教办科技〔2021〕32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的补充通知》(教办社语〔2021〕346号)要求,我校拟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
先进集体:科研处
先进个人:李庆标、逯蒙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报科研处。
监督电话:0371-56060785(校纪委)
科研处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