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外事处
当前位置:科研外事处>>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双师型”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外事处 发布人:王辉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6/6/17 8:57:51

    为进一步突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提高任课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 “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6年度学院“双师型”教师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2.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或校内外实践基地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获得教育部组织的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5.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
    6.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学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操作能力考核并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并取得同类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7.具有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能胜任本专业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工作,并在学院任教两年以上。
    8.在企事业或科研等单位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能胜任本专业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工作,并在学院任教两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系部申请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系、部初审,经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系、部推荐人选需于6
月22 前连同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
    3.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向全院公示。

    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南107国道西侧招生处 邮编:450000 招生咨询电话:(0371)56657088 56657099 就业办电话:(0371)56068693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保留网站所有权利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设计研发: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