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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外事处 发布人:王辉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6/6/17 8:50:30

    为加快教师培养步伐,学院决定在普遍培养的基础上,努力造就一批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工作作风踏实,专业基础较雄厚,创新意识强,发展后劲大,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效显著的骨干教师。 现就2016年度学院骨干教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与品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从严治教,教学水平高,学生满意度高;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求精务实,团结协作。
   (二)教学能力与水平。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独立承担过两门及其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任务,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学考核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
   (三)学术研究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对本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深入的了解,并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
   (四)教科研成果。思维敏捷,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CN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译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地、市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地、市级三等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的第一、二作者;或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其他条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或受聘担任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外语基础较好,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和操作能力。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系、部初审,经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每个专业群原则上设置骨干教师2-3名。系、部推荐人选需于6月22日之前向教务处上报《郑州理工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同时上报有关原始资料。
   (三)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向全院公示。
   请各系、部务必通知到各位教师,按要求准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骨干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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