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核心主体,起着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加强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现就2016年度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业带头人须在专业建设中起核心作用,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与品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奉献精神和严谨的学术作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学能力与水平。
1、有较高的专业教学水平,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方面取得较好业绩,在学院组织的教学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2、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开发过多媒体教学课件;
3、主讲过本专业两门以上的课程,能指导本专业的实验、实训课程,有实践教学经历;
4、在本专业的发展和建设中做过重要贡献,能致力于专业的教改工作,近四年来主要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及研究工作,是本专业公认的骨干教师。
(三)学术研究能力。
1、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方向明确,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具备带领学术梯队的能力;
2、曾经或正在主持(或主要承担)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课题或横向技术研发项目,业绩突出。
(四)教科研成果。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对专业发展有预见性,善于继承,勇于创新,对专业建设有一定研究(近四年来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主持专业建设。
(五)其他条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身体健康。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系、部初审,经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每个专业群原则上设置带头人1名。系、部推荐人选需于6月22日之前向教务处上报《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同时上报有关原始资料。
(三)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向全院公示。
请各系、部务必通知到各位教师,按要求准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专业带头人申报表